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水空运输工具系统更新的通知
2022-08-15 14:25:16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94号要求,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运输工具系统供退物料申报业务使用的物料代码需变更为“1-航油、2-航材、3-航空食品、4-其他、5-动植物性废弃物”。代码变更后,不再支持使用“3-免税品”申报物料的起卸申请、添加申请、调拨,在变更前已使用“3-免税品”申报物料的起卸申请、添加申请且收到海关审批通过回执的,变更后可使用“8-免税品”申报后续的起卸完成、添加完成业务。


按照海关总署科技部门统一安排,此次变更的上线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20点至22点。届时因海关总署系统同步更新,将同时影响水运、空运运输工具申报和回执接收业务。请向海关提交水运、空运输工具电子信息的单位和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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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China (Sichuan) International Trade Single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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