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
是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法定出口促进三大手段之一(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出口信保),也是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惯例的金融工具。因承保风险高、技术含量高和政策性特点突出等原因,在世界各国多由政策性机构经营。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中国企业/金融机构在外经贸活动中面临的境外政治风险以及境外买方/业主/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在国际经贸活动中,发挥着补偿风险、促进业务、便利融资和提升管理的重要作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
是2001年12月18日由国家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唯一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主要职责是通过为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保险等服务,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重点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促进经济增长、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成为护航我国对外开放的“国家利器”。截至2023年末,中国信保累计支持的国内外贸易和投资规模超过7.98万亿美元,为超过31万家企业提供了信用保险及相关服务,累计向企业支付赔款216.9亿美元,累计带动近300家银行为出口企业提供保单融资支持超过4.8万亿元人民币。根据伯尔尼协会统计,2015年以来,中国信保业务总规模连续在全球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排名第一。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
是中国信保设在四川的省级分支机构,自2010年成立以来,累计为省内出口企业提供了超过900亿美元的信用保险支持。

中国信保保险产品主要分为项目类和贸易类,其中项目类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简称“中长期险”)、海外投资保险(简称“海外投资险”)和短期出口特险(简称“特险”),贸易类包括短期出口贸易险(简称“出口贸易险”)、国内贸易保险(简称“国内贸易险”)。

投保咨询

项目险

项目险包括中长期险、海外投资险和特险。

  • 中长期险
    为出口商收回延期付款及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业务的保险期限一般为2-15年。
  • 海外投资险
    为投资者因投资所在国发生的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业务的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
  • 特险
    为出口商提供在商务合同项下,由于买方未履行或无法履行付款义务而遭受的成本损失或应收账款损失的风险保障。商务合同信用期限不超过2年。“信用期限”自被保险人全部或部分履行商务合同并确立债权之日起至该笔债权的应收款日止。

贸易险

贸易险包括出口贸易险、国内贸易险。其中出口贸易险产品不仅支持传统一般贸易出口业务,也支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的外贸新业态业务。

  • 出口贸易险
    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以信用证、非信用证方式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收汇风险保障。
  • 国内贸易险
    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在国内贸易中,因买方发生商业风险导致应收账款损失或因供应商发生商业风险导致预付款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 中国信保微信公众号
  • 四川信保微信公众号
  • 中国信保企业服务公众号
  • 信步天下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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